安工院〔2019〕105号
关于印发《安阳工学院
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学校各部门:
现将《安阳工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阳工学院
2019年6月28日
安阳工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学术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鼓励各单位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推动我校科研水平提高,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所有学术交流活动,必须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一致,不得有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和观点,不得危害意识形态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影响学校的稳定发展。
第三条 学术交流活动应当有利于增进国内外学科之间、学者之间以及师生之间的学术交流,有利于激发创造性思维,培养团队意识,确保学术自由,促进学术繁荣。
第二章 学术交流活动的类型
第四条 本办法所管理的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会议、学术报告、专家讲学(讲座)和合作研究活动等。
1. 学术会议。学术会议包括:我校主办(承办)或与校外单位共同主办(承办)的国际性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地方性学术会议;我校教职工参加在国内举办的各种学术会议;挂靠我校的学术团体在我校主办的学术会议。
国际性学术会议:指在国(境)内外举行、面向国(境)内外征集论文且有外国专家学者参加的学术会议(以港、澳、台为对象的学术交流活动暂并入国际性学术会议)。
全国性学术会议:指经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或全国性学术团体主办的,只有我国专家学者参加并在国内举办的学术会议。
地方性学术会议:指经省厅有关部门批准或地方性学术团体主办的,只有我国专家学者参加并在国内举办的学术会议。
2. 学术报告。学术报告指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我校做学术报告,以及本校专家学者举办的学术报告等。
3. 专家讲学。专家讲学指校外专家学者接受聘请,来我校进行传播科学研究与应用发展的新理论、新方法等信息的学术性讲学,包括受聘作专题学术讲座、指导国家级项目申请、指导学科建设、科研工作和研究生联合培养等,不包括以培训在校生为目的受聘讲课。
4. 合作研究。合作研究指我校与国内外其他单位共同承担研究项目,互派专家学者到对方参加项目的研究等。
第三章 学术会议的管理
第五条 主办或承办国际性学术会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主办或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地方性学术会议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或学会、研究会的正式批文,并经学校研究批准。未经报批,任何单位和任何人都不能以“安阳工学院”的名义主办或承办国际性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地方性学术会议。
第六条 我校主办或承办或与校外单位共同主办的学术会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会议指导思想正确、目的明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会议主题必须有利于我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且具有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2. 会议主题所涉及的学科或技术领域我校须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即已有一定人数的学术研究群体,并承担有研究课题或已取得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
3. 会议组织机构健全,且须有我校专家学者进入会议的领导机构或评审委员会等;
4. 会议经费落实;
5. 提供有规范的会议背景材料,包括会议主题所属领域近期研究状况、本次会议目的、以往历届会议的主题、主办者及预期会议效果等;
6. 有我校学者提交的会议交流论文或报告(国际性学术会议不少于2篇,全国性或地方性学术会议不少于5篇);
7. 国际性学术会议须邀请到国际上该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出席,全国性学术会议须邀请到国内该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出席。
第七条 学术会议实行会前申报制度。我校主办或承办学术会议的具体实施院(部)必须于会议前(国际会议6个月,国内会议3个月)向科研处提交主办或承办学术会议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名称、主题、主办单位、会议时间、地点、会议组织机构、经费来源说明、日程安排、拟到会专家学者名单、我校提交的论文情况等,并附政府主管部门(或学会、研究会)或委托单位的批文附件及会议背景材料。
第八条 学术会议实行会后报告制度。凡我校主办或与外单位联办的学术会议,会议结束后,须向科研处提交下列资料:
1. 千字以内的会议综述1份;
2. 会议资料(包括音像资料)1套;
3. 会议经费决算表1份。
第九条 我校科研人员、教师和管理人员赴校外参加学术会议,必须做到:
1. 有会议论文录用通知书或参会邀请函;
2. 所需经费有落实,参加会议所需经费一般应全部由参加者所承担的项目经费中开支;
3. 确需学校提供经费资助的,须于会前提交书面申请和经费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学校审批,是否资助以学校批复为准;
4.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者,返校后5天之内须向所在部门提交1份包括会议简况、有价值的学术信息的书面报告,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经费核销手续。
第十条 我校科研人员、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其涉外事项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其余事项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执行。
第四章 学术报告的管理
第十一条 学术报告实行审批制度。所有学术报告(包括讲座)须由主办部门填写《安阳工学院学术报告审批表》(见附件1),经主办部门、科研处和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和备案后才能举办,报告内容或报告人涉及宗教的还须经党委统战部审核批准备案,报告人为来自国(境)外专家学者的还须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批准备案。
第十二条 学术报告审批时必须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 报告人相关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社会兼职、主要学术成就和研究方向等);
2. 报告的主要内容(题目、大纲和文稿);
3. 报告所需的场地;
4. 报告大约所需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1.5小时);
5. 报告费用(报告人酬金)。
第十三条 学术报告所需场地由主办部门负责,原则上应在学术报告厅举办。
第十四条 经审核批准后的学术报告在举行前,要张贴海报(海报由科研处统一印制,各主办单位领用),并在校园网上发布学术报告公告(见附件2),主办单位应做好学术报告会记录,拍摄学术报告会的现场照片,并向党委宣传部提供含报告会现场照片的新闻报道稿。
第十五条 需要学校支付报告费的学术报告,在学术报告完成后,由主办部门填写《安阳工学院校外专家学术报告费》(见附件3),科研处审核签字后由主办部门到计划财务处结算。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 凡在我校进行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必须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借学术交流或学术报告名义公款请客送礼、公款游山玩水。
第十七条 学校提倡、鼓励和支持主办或承办学术会议的校内各单位,积极向校外单位和组织争取筹措会议经费,筹措的会议经费一律由学校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我校主办或与校外单位联办的学术会议,一般情况下学校不专门提供经费资助。确需学校提供经费资助的,须事先提交会议申请,并列入学校当年年度经费预算。学校提供资助的额度一般为:国际学术会议不超过10万元,全国性学术会议不超过6万元。
第十九条 凡我校与外单位进行的合作研究,其活动经费一律从项目经费支出。
第二十条 学术报告的酬金(税后)一般参照《安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安财行〔2017〕14号)文件中专家讲课费的标准发放。具体如下:
1. 两院院士、国内外某一领域内的著名专家、资深国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等,每学时不超过1500元。
2. 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专家等,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一般应每学时不超过1000元。
3. 省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专家等,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一般每学时不超过500元。
4. 在某一学术领域有突出成就或贡献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专家等,一般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每学时不超过500元。
第二十一条 学术报告和专家讲学的酬金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学术交流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文件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安阳工学院学术报告审批表
主办单位: 申请日期:
活动类型 |
报告会【 】研讨会【 】 讲座【 】 论坛【 】 其他【 】 |
报告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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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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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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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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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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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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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方向与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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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讲课人员核查情况 |
(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立场、思想观点、讲课内容和以往言行) |
报告会信息 |
报告内容 |
是否涉及民族宗教【 】。是否涉及外事工作【 】 |
面向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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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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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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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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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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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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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费用 |
税前: 元; 税后: 元 |
审查审批 意见 |
主办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查意见(涉外活动):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统战部意见(涉及民族宗教):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党委宣传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科研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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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须在报告会前至少一周填写办理,并须将报告“公告信息”发送党委宣传部,由党委宣传部在校园网公告。
2、本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主办部门、党委宣传部、科研处各留存一份,内容涉及民族宗教或外事的一式四份,统战部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存一份;在敏感时期举办报告会或举办内容涉及敏感问题的报告会,须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
3、报告会结束,主办单位须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提供含报告会现场照片的新闻报道初稿。
附件2
【学术信息格式】
XXX:XXXXXXXXXXXXXXXX
报告题目:
报告时间:
报告地点:
面向对象:
主办单位:
主讲人姓名:
报告内容摘要:
主讲人简介:(包括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学术方向与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