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办领导 主 任: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副主任:分管文秘、调研、督察、统计、文印室等工作。 副主任:分管行政事务、对外联络、接待、信访、法律事务、车队、收发室等工作。 二、科室设置 文秘科: 1.学校行政文件的起草、审核、编号、印发工作。 2.校长办公会议、全校性行政会议的组织。 3.起草学校行政工作总结、工作计划、领导讲话稿及行政工作简报、年鉴和大事记工作。 4.拟订和汇编全校性的行政规章制度。 行政科: 1.各类来访的接待工作。 2.学校行政会议、大型会议和活动的组织。 3.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审定部门印章的刻制。 4.公务用车的管理。 5.对外联络工作。 督查督办科: 1.各类公文的处理工作。 2.督查督办学校行政决策、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重要行政事项和上级公文的落实工作。 3.接待有关行政工作的来信、来访;协调相关部门处理、落实师生员工反映的、 基层单位要求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 校友工作综合发展科: 1. 负责校友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的制定,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和校友资源予 以实施。 2. 联络地方校友会及校友,指导地方校友会工作,保持与地方校友会的经常性联络。 3. 策划组织各类校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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