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院〔2016〕147号
安阳工学院关于对田丽以外出进修名义
国外陪读问题的处理决定
田丽,女,1982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讲师职称,政治面貌,群众,2014年8月至今在安阳工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任教师。
田丽于2015年12月28日,向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递交了2016年上学期到新乡医学院进修的申请,并得到学校同意。但是,田丽没有到新乡医学院进修,而是于2016年1月16日,私自带着孩子出国到美国马萨诸塞大学(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简称UMASS)陪读。其丈夫在美国马萨诸塞大学做访问学者。陪读期间,经马萨诸塞大学校方同意田丽选择了该校的《食品分析》、《食品化学》课程进修,放弃了原计划到新乡医学院进修学习。
田丽于2016年8月10日回国返校。田丽自述在美国滞留期间没有向本学院任何领导汇报,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是想回国后再向领导汇报。
该同志违反了我校工作纪律,根据【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及【行政奖罚规定】的规定,经2016年12月12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田丽同志警告处分。
安阳工学院
2016年12月13日
安阳工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