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院〔2016〕145号
安阳工学院关于
2016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学校各部门,北校区管委会:
根据省市职称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我校2016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安阳工学院2016年度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景国勋
副组长:李学志 万鹏杰 张 玲
成 员:牛晓玉 张 勇 马菊意 姚玉钦 马洪儒
赵建周 付卫红 闫 利 侯绍刚 张坤朋
丁文恩 杨 钧 李 霞 张春蓉 华守亮
陈庆伟 杨利英 杨庆祥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我校2016年度职称工作的领导、组织、评审和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成立安阳工学院2016年度职称工作纪检监察监督小组,负责对职称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组 长:路 阳
成 员:黄立成 王 丽 许中阳
监督职能:依据省、市关于2016年度职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2016年度中级职称推荐工作安排意见实施全程监督。重点对政策是否公开、推荐程序、评审程序是否合规、推荐结果是否公示、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现象进行监督。同时,及时受理推荐、评审过程中反映的违反政策的问题线索。
二、工作步骤
1.政策公开
各院(部)召集本部门全体专业技术人员会议,认真学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文件,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职称改革的方向和意义,明确职称评审的政策和评审条件。
各院(部)在坚持公平、公正与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由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推荐办法。推荐办法要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明确把政治标准作为教师职称推荐的基本条件,综合考虑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等各方面因素,兼顾各方面平衡,防止过分强调某一方面的考核而导致在积分时出现上不封顶的现象。对当年有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现象者或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推荐办法一经确定,应保持一定时期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并报人事处备案。
2.个人申报
申报人从“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下载“个人申报版”软件,通过软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生成电子申报数据文档(文本文件格式)。申报人应据实填写《评审简表》,将《评审简表》和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及所有相关材料,经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分别审核后,提交所对应的专业(系列)或院(部)评议推荐小组。
教学单位中的所有教师(实验)系列申报人员,按申报专业参与其专业相对应的教学单位中评议推荐,计入该单位申报人员基数。专职辅导员申报教师(实验)系列人员,一律到学生处进行申报,不占本单位人员基数和指标。非教师(实验)系列申报人员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材料审核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1)人事处负责对申报人的身份、年龄、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奖惩情况等进行审核把关,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教务处负责对高校教师系列申报人的授课门数、教学工作量、年平均课时、教学效果、教学质量考评、专业建设和指导青年教师工作等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对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改项目和教学成果奖项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3)科研处负责对所有申报人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的名称、刊物、发表或获奖(鉴定)时间、级别、名次和字数、学科建设、指导研究生等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
(4)财务处负责对申报人申报的科研成果转化后的经济效益进行审核把关。
(5)非教学系列申报人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工作量及完成情况的质量和效果,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
上述部门对所负责的内容进行审核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申报人的《评审简表》相应栏内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4.个人述职
申报人在校园网办公系统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应包括本人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在本专业学术、技术上的成绩及其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
5.部门推荐
各院(部)成立评议推荐小组,评议推荐小组由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组成。根据本单位推荐办法,在对本单位申报人的所有申报材料审核无误的基础上,对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结合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全面的考察和综合评议,形成本单位推荐意见(排序)。
各单位在进行推荐时,要突出体现平时工作表现和教学效果,并将在学校优质课大赛中获奖作为重要参考条件之一。
6.材料提交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参加校内评审会提交材料:
(1)《评审简表》30份;
(2)业绩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
7.材料展示
个人申报材料在全校展示三天,对异议材料由当事人公开解释,组织甄别澄清。
8.人社局审核
人事处将各院(部)推荐的教学系列申报人员进行汇总,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
9.召开学校评审会议
听取学科组推荐意见,召开学校评审会议。
10. 公示结果
向校党委汇报后公示评审通过名单,公示期为5天。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文字材料的方式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人事部门进行反映,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
三、评审委员会组成和评审办法
1.组建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从我校中级职称库中随机抽取具有素质高、业务强、作风正派的教师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履行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职责。
2.成立学科评议组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下设高校教师(实验)系列文、理学科评议组。评议组的重要职责是综合评价参评人员的学术水平,衡量其是否达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
3.指标分配原则及办法
分配原则:
(1)向教师系列倾斜;
(2)向职称比例不达标的单位倾斜;
(3)向学校重点学科等倾斜。
(4)向“双师双能型”教师倾斜
分配办法:
1.对在编人员按照指标数的1.2倍核算出中级推荐人数,再根据文、理学科申报人员基数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小组的推荐数。辅导员指标单列。
2.按照与在编人员相同通过率核算出分配给人事代理人员指标数,再按1.2倍核算出中级推荐人数。
4.评审程序
(1)学科组推荐。教师系列文、理学科评议组在部门推荐基础上分别进行学科组评议推荐,并根据分配的推荐数向校评审会进行推荐。在学校评审会上,由学科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向评委会汇报本学科组推荐人员基本情况、业绩条件和学科组意见。学科组推荐时也应遵循推荐的四条原则。根据今年文、理学科申报人员的数量,辅导员材料的审核与推荐并入理科组。
(2)评审委员会表决。在听取各学科组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参评人员业绩为重要依据进行表决。投票后当场计票,凡赞成票数达到与会评委总数的2/3及以上的为评审通过。评审未通过人员一律不得复议。
四、相关政策
1. 任职年限以实际聘任时间开始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即2012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助教职务或2013年9月30日之前到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双证)上学期间不计算为任职年限。
2. 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执行。其中表述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全文收录”,EI(工程索引)指收录的期刊论文;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指收录的重要国际学术机构举办的会议文献。对于收录在EI、ISTP等索引中的非期刊论文,由同行专家根据其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把握。其他系列申报评审条件,详见河南职称网(网址:http://www.hnzc.gov.cn/)。
3. 申报人员参评职称时所使用的合格学历若为本人参加工作以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须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认证。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报送职称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并提交。
4. 职称申报人员提交论文检索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进行检索,也可以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合法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http://www.gapp.gov.cn)“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检索。
著作查询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或中国扫黄打非网首页(http://www.shdf.gov.cn)“CIP数据核字号验证”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原件与加盖科研处公章的检索页一同附上。
五、工作纪律及要求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关乎学校的和谐稳定与长远发展。因此,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职改精神,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我校2016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职称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2909813(纪检监察),2909985(人事处)。
安阳工学院
2016年12月12日
安阳工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