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院〔2015〕26号
安阳工学院关于成立艺术教育委员会的通知
各院(部),学校各部门,北校区管委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教体卫艺【2014】7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校决定成立安阳工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统筹全校艺术类课程教学、课外、校外艺术活动,负责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等工作。艺术教育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李学志
成 员:赵晓晶 张 勇 刘 冰 王 斐
杨 钧 李 一 姜建平 张春蓉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艺术教育教学部,姜建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阳工学院
2015年3月23日
安阳工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