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院〔2021〕17号
安阳工学院
关于印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洹滨校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现将《安阳工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阳工学院
2021年3月2日
安阳工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下称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合作办学项目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具体按照项目人才培养方案,统筹协调中外双方优质教育资源,组织实施教学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外方教师出入境的管理等。项目专业依托学院、公共课程承担部门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承担中方理论课程及实验实践课程的教学任务,优先安排高职称、高学历、“双师型”教师承担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任务,优先安排学生在省级及其以上认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实习。学校其他职能部门根据学校的职能分工履行相应的教学管理和协调职责。
二、教学管理职责
(一)国际教育学院
1.负责日常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会同教务处、项目专业依托学院、公共课程承担部门组织合作办学项目中方教学工作;与外方合作院校中方办公室共同组织安排外方教学工作。
2.负责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3.做好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的成绩管理。
4.负责组织优秀项目学生到合作办学外方院校进行学术交流。
5.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合作办学项目教学工作例会。
6.负责定期发布合作办学项目阶段成果简报。
7.负责合作办学项目教学年报工作。
8.负责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9.建立并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教学质量。
10.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做好学生重修组织工作。
11.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修订、完善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
12.负责合作办学项目教学数据填报工作。
13.负责外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14.负责整理与外方联络过程中教学有关资料的收集存档。
15.负责按年度、分专业建立任课教师基本档案。
16.负责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交流的课程置换、学分互认汇总上报。
17.与项目依托学院共同负责合作办学项目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与实施。
18.负责合作办学项目教学条件的改善。
19.负责理论课程考试的教务管理。
20.负责合作办学项目教学其他工作事宜。
(二)教务处
1.负责统筹安排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其相关教学教务管理等工作。
2.负责对国际教育学院提交的教学计划进行审核并纳入学校教学管理系统。
3.负责向相关学院下达我校应承担的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任务。
4.负责协调合作办学项目教学所需教学场地及设施等。
5.负责对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合作办学项目毕业生授予学位证书。
6.支持以合作办学项目为依托,开展本科生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7.负责统筹协调合作办学项目理论课程、实验、实践教学工作量核算方面的相关事宜。
8.负责合作办学项目任课教师日常调课、考试等管理。
9.负责合作办学项目学分互换审核工作。
10.负责协调处理其他合作办学项目其他相关事宜。
(三)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负责我校合作办学项目教学工作的政策指导。
2.负责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
3.负责外籍教师管理。
4.负责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交流学习的外事工作。
5.负责协调涉及上级或外方关于合作办学项目其他相关事宜。
(四)学生工作处
1.负责指导监督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管理工作实施及其相关学生管理统筹协调等工作。
2.负责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的学籍管理,包括休学、复学、入伍、退伍、交流学习等学籍管理工作。
3.按照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负责对符合我校本科生毕业要求的合作办学项目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
4.负责协调处理其他合作办学项目其他相关事宜。
(五)计划财务处
1.负责按合作办学项目设置单独账户,分别提供合作办学项目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协助国际教育学院完成合作办学项目年度报告工作。
2.负责协调处理其他合作办学项目其他相关事宜。
(六)项目专业依托学院
1.负责合作办学项目的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工作。
2.负责优先选派高职称、高学历、“双师型”教师作为合作办学项目的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和教师,承担合作办学项目的理论和实验、实践等教学工作,指导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考研、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学科竞赛等教学指导工作,并协助开展项目的教学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3.负责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集中性实践教学指导工作。
4.配合完成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交流的课程置换、学分互认汇总、上报工作。
5.负责优先选派外语好、高职称、高学历、业务能力强、善于沟通协调的教师承担外方教师助教工作,原则上一名外教至少一名中方助教。助教工作职责主要如下:
(1)负责审核外教提供教材、PPT等教学材料是否符合中方关于教材等教学材料的要求。
(2)负责课前教学沟通和交流,向国教院提出满足外教教学需求的教学条件等。
(3)负责外教授课过程中必要的翻译和讲解,建立良好的课堂秩序。
(4)负责外教课程作业(试卷)的批改、成绩的录入等。
(5)负责反馈学生学习情况。
(6)负责提交外教课程质量小结等教学资料。
(7)协助处理涉及教学方面的其他事宜。
6.按照学校试卷、实习报告等教学资料要求存档。
7.与国教学院共同负责合作办学项目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与实施。
8.负责专业课程考试的监考工作。
9.负责协调处理合作办学项目其他相关事宜。
(七)公修课教学相关院(部)
1.公修课程所在院(部)负责优先选派高职称、高学历、“双师型”教师承担合作办学项目公修课程教学。
2.公修课任课教师应加强项目国际教育的理解,转变教学理念,设定专门的课程目标,采用国际前沿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保证课程教学效果。
3.负责公修课程考试、考查的监考安排。
4.负责协调处理合作办学项目其他相关事宜。
(八)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
1.负责指导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监控体系建设。
2.负责协调处理合作办学项目其他相关事宜。
三、 教务教学管理
(一)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项目专业依托学院牵头负责项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习实践指导书等教学规范文件的制定,国际教育学院等部门配合完成上述工作。国际教育学院按照审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学工作,安排各项目的教学计划。
(二)教学任务安排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向教务处提交教学任务安排。
1.理论课和实验课程。中方课程由项目依托学院提出任课安排,汇总至国际教育学院教学秘书处,经国际教育学院院长确认同意后上报教务处;外方课程由国际教育学院与外方学校中方办公室联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外方课程,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上报教务处外方教师教学计划并协调教学具体实施。项目专业负责人就课程计划、课程内容等与外方专业负责人及专业教师进行协商确定。外方课程教学相关资料需提前提交至课程助教和专业负责人审核,经专业依托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由国际教育学院提交至校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后使用。
公修课程由教务处将公修课教学任务下达至承担教学院(部)。
2.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国际教育学院与项目依托学院协商后向教务处提交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除外)计划安排,与项目依托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三)教学档案管理
按照现行教学管理体制,所有承担项目教学任务的院(部)负责存留教学档案,包括试卷、试卷分析、成绩单等,助教负责外教教学材料的存档。教务处、课程承担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存档学生成绩单。
(四)教师聘任
中外双方应优先选派高职称、高学历、“双师型”、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承担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任务。
(五)项目教学督导制度
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和课程承担学院负责校、院两级教学督导。
四、项目教学评估
具体任务分工另见《安阳工学院合作办学项目合格评估任务分解表 》。
五、协调机制
(一)校内日常教学联系由国际教育学院牵头负责,涉及到国际教育学院和教学院(部)的教学存疑问题提交至教务处统筹协调,如仍不能解决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统筹解决。
(二)项目外方日常教学联系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联系,项目依托学院配合,存疑问题提交项目管理委员会统筹解决。
安阳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