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院〔2020〕7号
安阳工学院
关于印发《高层次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
通
知
各院(部),洹滨校区,学校各部门:
现将《安阳工学院高层次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阳工学院
2020年1月7日
安阳工学院高层次教学奖励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内容与标准
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奖励
递交申请奖励(万元)
|
受理申请奖励(万元)
|
自评报告通过奖励
(万元)
|
通过认证有效期3年奖励
(万元)
|
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奖励
(万元)
|
1
|
2
|
2
|
20
|
25
|
2.专业奖励
序号
|
项目级别
|
申请奖励
(万元)
|
立项奖励
(万元)
|
结项奖励
(万元)
|
1
|
国家级
一流专业
|
1
|
20
|
10
|
2
|
省级一流专业
|
0.5
|
8
|
2
|
3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1
|
20
|
10
|
4.
|
申报新专业(K/T)
|
0.5
|
控制布点K 2
特设T 1
|
|
3.课程奖励
序号
|
项目级别
|
申请奖励
(万元)
|
立项奖励
(万元)
|
结项奖励
(万元)
|
1
|
国家级一流课程
|
1
|
15
|
5
|
2
|
省级一流课程
|
0.5
|
4
|
3
|
注:一流本科课程包括: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项目、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4.教学名师奖励
序号
|
级别
|
金额(万元)
|
1
|
国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
30
|
2
|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中原名师
|
10
|
5.其他教学平台和项目
序号
|
项目级别
|
申请奖励
(万元)
|
立项奖励
(万元)
|
验收奖励
(万元)
|
1
|
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平台)
|
1
|
20
|
10
|
2
|
省级教学团队(教学平台)
|
0.5
|
5
|
2
|
3
|
省部级(基层
教学组织)
|
0.5
|
3
|
2
|
4
|
141部、147部
培训机构
|
1
|
20
|
10
|
新增加的其他教学项目立项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二、组织实施
1.本办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每年奖励一次,统计时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每年我校教师自行申报符合奖励要求的成果;教务处对全校高层次教学成果进行统计、汇总及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经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批准后予以奖励。
三、附则
1.教学奖励对象原则上为我校在编在职教师(含人事代理教师),奖励的项目必须是安阳工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我校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我校不具有知识产权的成果不予奖励。
2.教学项目或成果同时有多位本校作者的,仅对排名第一作者予以奖励,由第一名在团队内进行分配。同一教学业绩符合学校多项奖励条件的,按就高的原则只奖励一次。
3.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突破性成果,可由学校进行研究,在原奖励基础上增加奖励。
4.若项目及成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追回、通报,则不予奖励,已享受的奖励由学校追回。
5.文中未提及的高层次教学奖励,教师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按同档次进行奖励。
6.申报奖励产生争议时,成果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必要时由教务处提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裁决。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安阳工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