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工学院文件
安工院〔2018〕5号
签发人:景国勋
关于报请审批《安阳工学院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
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的《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安车改〔2018〕1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我们制定了《安阳工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同意,现呈上,请予审批。
附件:安阳工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安阳工学院
2019
年 1 月
3日
安阳工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豫车改〔2018〕1号)、《河南省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教办〔2018〕837号)和《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安车改〔2018〕1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阳工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以下简称车改工作组)。党委书记任中普任组长,院长景国勋任副组长,成员为齐献军、李红安、李凯灿、王体、马菊意、毛晓军、刘伟、陈现臣。
车改工作组在市车改办指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本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负责本单位公车改革的组织实施,做好本单位公车改革的宣传引导,报告本单位公车改革的有关情况。联络人及联系方式:李少军,办公电话2909961,手机号码13343720998。
二、参改人员
截止2018年12月28日,安阳工学院人员编制数1029人(见附件1),实有人数984人(见附件2)。其中,管理人员224人,专业技术人员745人,工勤人员15人。另有离退休人员273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22451人。
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2人,姓名:任中普,选择参加车改; 姓名:景国勋,不参加车改。
取消配备工作用车的副厅级及以上负责人10人(空缺2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见附件3)。
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
三、保留和取消车辆
安阳工学院现有公务用车20辆(见附件4)。
(一)保留车辆
保留车辆共10辆(见附件5)。其中,主要负责人工作用车1辆、业务用车4辆、特种专业用车(校内洒水车)1辆、其它(机要通讯、应急等用车,北校区同城异地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等)4辆。
(二)取消车辆
取消车辆共10辆(见附件6)。
四、司勤人员安置
根据《河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实施办法》,对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
(一)司勤人员数量
安阳工学院涉改司勤人员17人。其中,在编司勤人员4人,编外司勤人员13人。
(二)司勤人员安置
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安置原则,通过综合考核,3名在册正式司勤人员留用(含1名企业工),1名内部转岗,0名提前离岗;对于13名非在册司勤人员,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过与本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聘用合同、终止合同。具体安置见附件7。
五、车辆封存停驶和上交处置计划
按时做好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和上交处置工作。
(一)封存停驶
1.封存停驶时间。市事管局出具安阳工学院取消车辆封存停驶验收合格证明的时间为2019年1月8日。
2.收集取消车辆证明材料。安阳工学院保证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凭证(发票或调拨单)、购置附加费(税)证、交强险单、车船使用税凭证、与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一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以及随车工具齐备,车辆无违法记录、年检有效期须在封存停驶之日起3个月以上。
(二)评估验收
市车改办统一委托市事管局公开招标确定的鉴定评估机构对所属各单位的取消车辆进行鉴定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处置意见。
(三)统一移交
由市事管局公开招标确定的拍卖机构或解体机构,凭主管部门委托函接取车辆。
六、节支测算
节支是中央要求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底线。按照“节支率=(1-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100%”测算,安阳工学院节支13.89万元,节支率为8.67%。(见附件8)
七、严肃公务用车纪律
要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定向化保障的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八、工作进度安排
安阳工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于2018年12月27日开始,2019年1月9日前完成。
第一阶段(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3日):方案上报。根据《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安车改〔2018〕1号)、《河南省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教办〔2018〕837号)制定《安阳工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同意,上报市车改办审批。
第二阶段(2019年1月4日—1月7日):组织实施。按照市车改办的批复要求,做好本单位人员参改、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及移交处置、司勤人员的安置等工作。
第三阶段(2019年1月8日—1月9日):报请备案。待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后,将改革完成情况形成报告报送市车改办备案。完成备案的当月公务交通补贴开始发放。
附件:1.机构编制文件
2.参改人员情况统计表
3.取消配备工作用车的副厅级及以上负责人统计表
4.现有车辆信息统计表
5.保留车辆信息统计表
6.上交车辆信息统计表
7.司勤人员安置情况统计表
8.节支测算
附件1
机构编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