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院长办公会议题提交流程的通知
各院(部)、学校各部门:
为方便全校各单位提交院长办公会议题,提高议题质量、会议效率,现对院长办公会议题提交流程规范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基本流程
1.提交单位认真、规范填写《院长办公会议题提交申请表》。
2.提交单位有关人员携填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请主管校领导签署提交意见。
3.主管校领导签署同意上会意见后,由提交单位负责人向校长汇报,由校长决定是否上会。
4.校长同意上会后,提交部门将该议题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反馈院长办公室。
二、注意事项
1.院长办公会一般定在周五上午召开,请各单位尽量周四中午之前提交议题,方便汇总。
2.提交单位应对拟提交议题事先仔细考虑,有成熟意见或建议后再行提交,方便开会时领导决策。
3.对于上会的议题,如有必要,提交部门应准备详实、规范的书面材料,一式13份,开会时交给工作人员分发。
4.不临时动议。对于事先没有汇报沟通的事项,会上一般不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