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工学院文件
安工院〔2017〕64号
安阳工学院关于成立2017年招生录取
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院(部),学校各部门,北校区管委会:
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办〔2017〕5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开展,特成立安阳工学院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与职责
主 任:景国勋
副主任:孙保平 李学志 王金涛 蒋文龙 何瑞强
成 员(学校各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王 体 李凯灿 黄立成 刘 冰 张 勇
王振宇 刘 伟 张瑞田 赵重明 马洪儒
赵建周 付卫红 阎 利 侯绍刚 张坤朋
华守亮 杨庆祥 丁文恩 杨 钧 李 霞
张春蓉 薛 泳
成 员(教师代表):戴晓明 许华珂 姚占军
成 员(学生代表):李勇举 乔文超 吴文祥 赵 衡
王帅龙 李威龙 王铭伟
成 员(校友代表):龚 科 赵 倩 王志伟 王 莉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及就业指导处,负责学校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主 任:刘 冰(兼)
成 员:凌云峰 茅 杰 郭 伟 刘晓坤 王绍彬
郭 琦 韩宗余 李军领 刘向荣 扈晓燕
郝江华 石文静 姚 伊
职 责: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要充分发挥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成员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委员会要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全面体现“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坚决执行教育部的“30个不得”,坚持“十公开”和“六不准”,及时公布录取信息,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切实保证国家各项招生政策法规、计划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明确分工,确保学校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
委员会下设各分项工作小组,具体分组和职责如下:
1.招生计划及宣传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组 长:刘 冰
成 员:茅 杰 王绍彬 刘晓坤
2.招生录取组:负责招生录取现场的具体工作。
组 长:刘 冰
成 员:茅 杰 刘晓坤 王绍彬 冀爱忠
3.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组 长:黄立成
成 员:纪检委 监察审计处有关人员
4.教学准备组:负责做好新生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组 长:张 勇
成 员:教务处和各学院有关人员
5.安全保卫组:负责招生录取期间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张瑞田
成 员:保卫处有关人员
6.后勤保障组:负责招生录取期间供电、供水等后勤保障工作,并负责做好新生住宿安排。
组 长:刘 伟 王振宇
成 员:后勤管理处 学生处有关人员
7.网络通讯组:保障招生录取期间网络通畅。
组 长:赵重明
成 员: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关人员
8.对外联络组:负责招生录取期间有关对外联络工作。
组 长:王 体
成 员:招生及就业指导处 司机班有关人员
招生录取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要通力配合,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的工作任务。
北校区招生录取有关工作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安阳工学院
2017年5月26日
安阳工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印发